不相信法律首先可能是在怀疑法律的公正度,在怀疑法律能否一视同仁的对待所有的当事人;不相信法律其次还是在怀疑法律的执行度,可能辛辛苦苦的打赢了官司,但是最后却发现什么也没有改变,除了一纸判决书。不相信法律源于中国法制的欠缺,法律不能起到应有的惩恶扬善的功能,甚至有时候反而起到了负面激励,就算通过了法律程序最终还是不能解决问题,从而使得违法犯罪行为有恃无恐,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。
被欠款之后万般无奈之下,竟然只能叫上员工浩浩荡荡的开赴对方公司,堵门讨账,一向强势的老板此刻居然也成了“弱势群体”了。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惜将问题扩大化一向被视为是“弱势群体”的专利,没想到现在连老板们都学会了。
好像现在的国人都很激动,为了一丁点儿的小事就会大动干戈、兴师动众。于是,见诸报端的经常就是某地有人集体上访了,某地有人集体“散步”了,当然更多的是某地有人跳楼或者跳桥了,仿佛不弄出一点动静来解决不了问题一样,甚至是就算解决不了问题也要弄出一点动静来,所谓不蒸馒头争口气是也。
有人认为是国人的思维方式出了问题,太容易走极端了。其实不然!任何人,无论是弱者还是强者,在解决问题的时候都会遵从“成本——收益”比最大原则,即成本最小,收益最大。东北人讨账公司为了解决问题。扩大在各地为各个阶层反复运用只能说明一个问题,这种方式是解决问题的所有方法中最符合“成本——收益”原则的,是为了获得既定收益付出的成本最小的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