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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黄先生
电话:0755-82073166
手机:18681512659(同微信)
一、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以下文件:
(1)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
(2)产品成份目录、限用物质含量
(3)产品质量标准
(4)产品在生产国(或地区)允许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(复印件)
(5)产品在其他国家(或地区)注册和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(复印件)
(6)产品在生产国(或地区)和其他国家(或地区)通过生产、注册、销售审查的有关检测报告(复印件,附中文翻译)
(7)产品标签、使用说明书正式样本
(8)完整包装产品样品
上述文件提供复印件的,应当同时交验正本。
二、化妆品进口报关报检注意点:
1. 入境口岸的选择----根据货量的多少以及熟悉程度而定;
2. 报关报检资料是否齐备----化妆品进口需要除一般货物进口外的“自由销售书”、“卫生证书”、“检验报告”等诸多的资料文件,要一一备齐。
3. 办理中文标签时间上的选择-----如果是选择提前做中标备案,则至少需要在货物入境报检前15个工作日,如果是选择后补中文标签,则化妆品进口清关后不能使用、销售,必须等检验检疫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和销售,所以要依据自身情况而定。
4. 中文标签内容的确定-----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,需要不停的修改,直至最后相关部门认定合格。
5. 化妆品成分表-----是否来自疫区、疯牛病、口蹄疫等国家的原材料。
样品检测前需要提供的资料:
1.产品配方 (加盖生产企业公章,如果有复配原料,复配原料中各成分含量分别标出)。
2.使用说明书 (英文或者中文的有使用方法即可,加盖生产企业公章)。
注:以上资料先发电子版通过我公司审核后再加盖生产企业公章。
3.如果为小语种,请提供外包装翻译(如委托我方翻译,翻译费用实报实销)
4.产品名称信息,生产企业的信息以及在华责任单位的信息。(合同签订后,我公司会提供表格签写)
5.产品样品 (需要国外市售未启封的,同一批号或同一生产日期的;样品含量大于30g,普通类的数量16个,特殊类的数量25~30个(根据功能定))。
6.经公证的授权书(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,并在国外做法人签字真实性公证的)。
7.经公证的接受授权书(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,并在国内做法人签字和公章真实性的公证)。
8.在华责任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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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万享供应链管理公司 / 黄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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